泛亚微透:泛亚微透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报告触发条件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报告[11]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报告[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报告[13]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报告[14] - 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一个月内变动幅度达5%以上需报告[15] - 业绩变化幅度达50%以上需报告[17] - 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8] 报告流程与要求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并两日内交书面文件[20] - 证券部按规定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21] - 对投资者关注的非强制披露事项,证券部按程序披露或组织沟通[21]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23] - 各部门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23]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义务人签字后报送董事会秘书[24]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负有诚信责任,敦促信息收集上报工作[24] - 证券部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档案并保管信息[24] 保密与责任 - 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4] - 报告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追究责任[25] - 内幕消息泄露,董事会秘书采取补救措施并公告,报告监管机构[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