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科移动: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张京红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 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 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公司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聘任张京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中信科 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科移动通 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