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科技: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嘉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 件,不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