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并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同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相符。 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内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作为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规则》)、《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