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门科技: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票 4,3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1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91,3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2,260,500.00 元 (其中不含税承销保荐费为 30,434,433.96 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 1,826,066.04 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359.039,50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