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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科技: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钜泉科技钜泉科技(SH:688391)2024-03-22 18:54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 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采用 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监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都拥有与应选董 事、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 按照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分散选举数人,按投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或监事的议案。董事会应向股东 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