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泉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适用法律法 规")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 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交所申请,由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上交 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和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