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泉科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薪酬管理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 (二)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内部董事和其他董事。本制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