钜泉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 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