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钜泉科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钜泉科技钜泉科技(SH:688391)2024-04-26 16:34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