骄成超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骄成超声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3 年 12 月 22 日,贵公司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9 日 14 点 30 分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2023 年 12 月 23 日,贵公司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2024 年 1 月 4 日,贵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致: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 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