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路维光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8 月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 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