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SH:688401)2023-12-04 19:12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管理层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所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