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946,737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50万元[10] - 公司营业期限自2011年8月12日至2031年8月11日[10] - 公司发起人股东共计8名,设立股份公司时以现金出资,持有股份2,500万股[17] - 发起人股东胡军擎持股12,227,500股,持股比例48.91%[18] - 发起人股东周华持股3,259,687股,持股比例13.04%[18] - 公司股份总数为8,350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4] - 公司因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4]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股东可起诉[28]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7]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0]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产,公司应立即冻结股份,30日内变现偿还[4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更换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4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4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4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5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50]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5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0]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60] 董事、监事与高管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9][101]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103] - 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104]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1年内仍然有效[104]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6年[108] - 独立董事连续3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10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一名[110]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129]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33]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连任[143]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2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1/3[145]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3]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56]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5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5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59]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59] - 调整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63]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日事先通知[171]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9]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公告[180] - 公司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18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85]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85] -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87]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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