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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格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光格科技光格科技(SH:688450)2023-11-07 17:48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化运作, 健全董事会运行体系,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实施,即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具 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召集及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全体董事。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负责召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