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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有研粉材有研粉材(SH:688456)2023-12-11 18:26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理结 构,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明确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须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务,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比例的独立董事,其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