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联集成: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序武、李生校、李 旺荣、史习民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序武、李生校、李旺荣、史习民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 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李序 武、李生校、李旺荣、史习民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 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李序武、李生校、李旺荣、史习民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 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