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信息 - 重大资产重组财务数据报告期更新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3] -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南大药业36.9930%股权,出资额2221.80万元,交易标的为31.161%股权[8] - 现金收购标的资产,作价14957.28万元[9] - 交易完成后艾迪药业持有南大药业51.1256%股权,出资额3070.60万元[9] - 交易对价第一期支付50%即7478.64万元,许志怀等第二期支付20%,剩余按业绩约定支付[9][11] 业绩约定 - 2024 - 2026年度约定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118.09万元、3949.77万元、3782.97万元,累计不低于11850.83万元[11] - 2025年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以总价款10%为上限,2025 - 2026年合计以总价款20%为上限,2025 - 2027年合计以总价款*30%为上限[12] 交易各方情况 - 华西银峰转让出资额683.19万元,股权比例11.3751%,总交易对价5460.048万元;湖南可成转让出资额557.71万元,股权比例9.2859%,总交易对价4457.232万元[12] 标的公司财务指标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870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价格为14957.28万元[13] - 标的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相关指标比例达95.65%且超5000万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5] - 标的公司资产总额31506.91万元,占艾迪药业18.04%;资产净额10157.01万元,占13.29%;营业收入40349.05万元,占98.09%[16] 交易相关时间及手续 - 2024年6月2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7月22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3] - 本次交易已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在有效期内,尚需艾迪药业股东大会批准[20] 公司其他情况 -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租赁4处房产,有不同租金标准[29] -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公司新增4项对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专利[29][31] -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设备账面原值41,201,022.77元、账面净值8,022,020.57元[33] - 部分药品生产许可证记载的产品名称变更,凝血酶散相关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5.09.03[38] 税收政策 - 公司报告期内执行企业所得税税率15%等多种税率[42] - 2022 - 2024年度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3] - 研发费用有税前加计扣除和摊销政策,购置专用设备可抵免税额,享受500万以内设备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44][45] 合规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重大业务合同法律纠纷和重大侵权之债[39][41] -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依法纳税,无税务处罚情形[46]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标的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无行政处罚情形[48][49] - 报告期内,南大药业无环保行政处罚情形[52] 项目产能 - 南大药业一期项目环评批复产能为年产2公斤甲磺酸帕珠沙星原料药,二期项目环评批复产能为年产尿激酶500万支等[50] 交易其他说明 - 交易标的资产为股权,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自身承担,不涉及人员安置[53][54] - 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17][18][55] - 交易采用现金支付,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过户无实质性法律障碍[65][68] - 标的公司业务符合科创板定位,与上市公司有协同效应[72] - 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6月25日,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行为不构成本次重组实质性法律障碍[77][78] - 本次交易各方具备合法主体资格,已履行应履行程序,具备实质条件,符合规定,尚须获艾迪药业股东大会批准[80]
艾迪药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