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材料: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聚和材料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 下列情形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一)作为公司或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 第一章 总 则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证券投资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 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常州聚和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