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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智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慧智微慧智微(SH:688512)2024-07-30 19:31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报告期限要求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审计报告使用日不得超6个月,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评估报告使用日不得超1年[13]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14]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5] 担保相关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关联人信息管理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申报关联人变更情况,董事会秘书更新关联人名单[23]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1] 资金往来监督 - 公司监事、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27] 子公司关联交易规定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