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基本原则 披露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预测性信息的,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第七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内容完整,充分披露对 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揭示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不得有选择地披露部分信息, 不得有重大遗漏。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达到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规定的关 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要求的,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 重大影响或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本制度所称"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 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