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及相关事项 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调整后的《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缓解期权 激励对象的资金筹措压力,充分发挥公司激励机制的激励性,有利于留住公司优 秀人才,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薛爽、李斌 2023 年 8 月 25 日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如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