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如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取消实施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公司实际募集资金的达成情况,出于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实施效率的考虑,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项目投 入金额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根据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当前实际需要,拟取消 实施部分项目,上述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 力。本次取消实施的投资项目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且该议案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慧智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