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睿雷达: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纳睿雷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 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