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华 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第七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