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89 号金宝大厦 11 层 Address: 11F, Jinbao Tower, 89 Jinbaol Street,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电话(Tel): (86 10) 66523388/传真(Fax): (86 10) 66523399 网址 Web: www.junzejun.com | 一. | 问题一 | 5 | | --- | --- | --- | | 二. | 问题二 | 12 |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与《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及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一并使用,本所律师在上述文件中声 明的事项同时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本所律师已出具的《律 7-3-3 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及《补充法律意见书(二)》的补 充,《律师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及《补充法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