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0日在陕西西安召开[2] - 出席股东和代理人26人,所持表决权占43.9703%[2] - 公司董监高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5] 议案表决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占比99.7838%[6]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同意占比98.0848%[6]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占比99.7838%[7]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占比99.9006%[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占比99.9006%[8] -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占比95.8721%[9] -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占比99.7090%[11] - 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反对占比51.5105%[13] - 2024年度董监薪酬方案议案反对占比2.7117%[13] 其他 - 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经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13] - 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4] - 见证律所及律师情况[15] - 律师见证结论为会议合法有效[15] - 公告由公司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4年5月21日[17][18] - 报备文件含股东大会决议和法律意见书[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