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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瑞联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瑞联新材瑞联新材(SH:688550)2024-05-20 22:38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4] - 2024年4月26日董事会决定召集,4月29日相关决议及通知刊登[6] - 现场会议于5月20日14:30在陕西西安召开,由董事长主持[6] 投票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或代理人11名,代表股份38,281,859股,占28.7620%[8] - 网络投票股东15名,代表股份20,241,973股,占15.2083%[8] 股份情况 - 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股份1,703,159股,占总股本1.2635%[9]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议案同意占比超99%[14][15][16][18][20] -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等中小投资者有不同意见[16][18] -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小投资者反对占比51.5105%[19] 合法性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合规,结果合法有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