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盛智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 了规范说明。该项解释生效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执行上 述政策规定。 (二)本次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 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