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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海目星海目星(SH:688559)2023-08-11 20:2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或"海目星")的委托,并根据发 行人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作为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