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中信证券关于海目星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目 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海目星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海 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630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5,000 万股,并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2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54,496,427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5,503,573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