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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明冠新材明冠新材(SH:688560)2024-04-08 20:31

内部控制责任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4]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5] 内部控制情况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和推测未来有效性风险[6] - 公司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审计事项 - 审计明冠新材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