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煜邦电力: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煜邦电力煜邦电力(SH:688597)2023-08-28 18:26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职责和 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 第二章规定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 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主管领导、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三)公司各部门其他对公司重大事件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承担报告义务的重大事项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