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联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九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联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九联科技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9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9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9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5,402,847.17 元。上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