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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科技: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制定及修订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九联科技九联科技(SH:688609)2023-12-29 18:24

会议与审议 -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 - 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经营范围与章程 - 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等内容[3][4] - 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制度进行梳理完善[3] -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其他条款主要内容不变[13] - 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4]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14] 股份与交易 - 公司董事、监事等持有5%以上股份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5] - 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相关人员自告知书或裁判作出至摘牌前不得减持[5] 担保与交易审议标准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审议[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审议[6] 股东大会与决议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7]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7]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议,一般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涉及特定事项需2/3以上通过[8] 董事会与权限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等多项事项[8] - 董事会应确定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8] - 公司交易达到标准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未达标准由董事长审批[8] 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9][1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10] 人员规定 - 公司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10]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忠实履职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造成损害也应依法赔偿[10] 信息披露与报告 - 监事应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0]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0]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11] - 公司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1]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分派事项[11][12] - 公司利润分配比例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 - 调整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制度制定与修订 - 制定《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16] - 修订《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15][16][17] -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已通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17] - 其他制度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17] - 序号为1 - 10项和第19项的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7] - 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