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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科光电: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埃科光电埃科光电(SH:688610)2024-08-26 18:04

候选人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董事、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4]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5]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人数之积[7]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人数乘积[8]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人数乘积[8]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或监事投票表决权数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1] - 当选董事或监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2]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成员数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填补缺额[12]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成员数三分之二,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12] - 因票数相同致成员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