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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科光电: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埃科光电埃科光电(SH:688610)2024-08-26 18:04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大股东等人员和机构[2]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信息[7] - 董事、监事和高管需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7]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控制知情人范围[8] 信息披露渠道 - 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9] 信息披露特殊情形 - 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形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0] 重大信息披露 - 公司应披露业务、技术、财务等重大信息及风险因素[13] - 对业绩波动等相关事项进行针对性信息披露[14] - 筹划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3] -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重大事项适用相关规则披露[14]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9]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9] - 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且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9] 定期报告内容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11项内容,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1][22]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7项内容,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需审计[22] - 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22][23] 临时报告披露 - 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且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25]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等18种情况,其中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26] 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披露 -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15] - 证券发行申请经核准后至发行结束前发生重要事项,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书面说明并经同意后修改招股说明书或作补充公告[21] -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经审核同意后公告[22] 交易信息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29]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30] 担保信息披露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1]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2]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2]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34] 业绩预告及更正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6] - 预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需披露更正公告[37] - 披露业绩预告后,因特定情形披露的,最新预计净利润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发生方向性变化或较原预计金额或范围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披露更正公告[37] 股东相关信息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义务[4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义务[42]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义务[44] 其他信息披露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部分或全部,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46]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年,由公司证券部负责保存[46]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在该期限内披露业绩快报[37]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最终负责人[4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40] - 公司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披露相关信息[5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信息[6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等情形需披露相关信息[67]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63]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58]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需按规定披露核查公告[58] - 公司开展新业务或进行重大交易需及时披露相关信息[75] - 公司采用具体指标披露行业信息需解释含义等[50]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识别并披露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78] - 公司发生重大风险事项需及时披露对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7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及时披露[65] - 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重大变化需及时披露[65] -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或估计应及时披露[65]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人员变动或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辞职需及时披露[65] - 公司聘任或解聘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披露[66] - 法院裁定禁止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及时披露[66]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66] - 发生对公司资产等有重大影响事项应及时披露[66] 制度相关 - 制度术语含义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6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