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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迈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威迈斯威迈斯(SH:688612)2023-08-17 17:52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芜湖威迈斯新能源 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主要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 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实施计划,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 宜。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