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3]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5][8][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8] - 定期会议书面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7] 出席与撤换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15]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表决规则 - 除一致同意外,不表决未通知提案[21] - 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弃权,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22]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需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23]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担保需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25]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25]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暂缓表决[25]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由董事会秘书记录,办公室可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董事签字确认[25][29] - 董事不签字又不说明,视为同意记录内容[30]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30]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人员保密[30]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