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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
罗普特罗普特(SH:688619)2023-10-27 18:16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邵宜航、陈旻、林晓月 2023 年 10 月 26 日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