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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罗普特罗普特(SH:688619)2023-11-07 21:22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3〕156 号 关于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罗普特,A 股证券代码:688619; 江文涛,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 陈碧珠,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 -1- ──────────────────────── 陈延行,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陈 旻,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崔 利,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马丽雅,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吴 东,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何 锐,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 邵宜航,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 书》(〔2023〕1 号、2 号、3 号)查明的事实,2020 年 12 月,罗 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或公司)就江西省 抚州市金溪县、贵州省都匀市、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等地 3 个项 目与客户签订 3 份供货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