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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罗普特罗普特(SH:688619)2023-11-07 21:22

关于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黄政堤,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王 彪,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科创公监函〔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3〕0046 号 洪玉梅,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吴 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时任监 事; 许坤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黄辉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叶美萍,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周 璐,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2023〕1 号、〔2023〕2 号、〔2023〕3 号)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马丽雅、何锐、吴东、邵 宜航、黄政堤、王彪、洪玉梅、吴俊、许坤明、黄辉明、叶美萍、 周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35 号)(以下简称《警示 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2020 年 12 月,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 1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特或者公司)就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贵 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