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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宇医疗:翔宇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翔宇医疗翔宇医疗(SH:688626)2023-08-10 20:16

2、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16,000万元(含),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发超募资金,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 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完善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 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负 责审慎的态度,现就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