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辰智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 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 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 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