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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辰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誉辰智能誉辰智能(SH:688638)2023-11-27 18:12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前款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 士学位; 1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 委员会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