誉辰智能: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五路 18 号星河中心大厦 19 层 电话:0755-23993388 传真:0755-86186205 邮编:518048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 C0121 号 致: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1 3.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 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