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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风电: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电气风电电气风电(SH:688660)2023-08-09 16:54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周 芬 张恒龙 洋 彬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的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和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董事会本次补选公司董事的事项进行审核 后,发表如下意见: 2023 年 08 月 09 日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拟提名公司董事的相关资料和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的审核意见,陈术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任 职以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陈术宇先生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他的教育背景、过往的工 作经历及身体状况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 我们认为:本次补选公司董事事项有利于确保董事会继续有序运 作,继任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本次补选公司董事事项无异议,同意董事会提名陈术宇先生作 为继任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以下无正文) 1 / 2 (本页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补选公司董 事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