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的要求,作为东 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审核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 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