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之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 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鼎通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连接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34 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29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0.07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427,290,3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