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 预留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 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价格)由每股 22.50 元调整为每股 21.80 元。 二、《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 次归属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